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6年正式实施至今,已有4个年头。数据显示,以2016年为基准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已连续3年下降(2016年3.61%、2017年3.50%、2018年3.39%、2019年3.37%)。在国家为拉动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普遍实行“减税降费”政策形势下,建筑业产值利润率逐年下降,这对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业发展是有一定影响的。
建筑业产值利润率
持续偏低的原因
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持续偏低,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看,2010年,建筑业从业人员4160万人,人均利润8200元,约为同年工业人均利润的1/7;2019年,建筑业人均利润上升到1.54万元,但也只是2010年工业人均利润的27%。建筑业与工业同属第二产业、同样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显然不尽如人意。
从现实情况看,建筑业产值利润率偏低,一是因为减税降费的红利没有真正落实;二是“最低价中标”制度的推行,导致企业利润增长受限;三是企业应得的利润被转移给了建设方;四是建筑业为投资公共建筑的建设方提供了巨大的建筑劳动剩余价值,从而壮大了建设方的资本实力;五是目前施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虽与国际工程造价惯例接轨,遵行“确定量、市场价、竞争费”原则,但在执行中仍有一定偏差。
建筑业产值利润率
过低的影响
建筑业是传统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建筑业有资质等级的企业从业人员为5427.37万人,其中大量为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利润率偏低,发展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利润率低,员工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待遇不高,一线从业人员年龄结构逐渐老化,建筑业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二是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企业在现有利润水平下,在培训上投入不足,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三是企业没有资金实力,大部分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差,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四是国际化程度低,多数企业无法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五是建筑业企业盈利少、生存难,职工收入相对偏低,直接影响了消费内需的拉动。六是利润率偏低伴生“最低价中标”制度,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制定建筑业合理利润率
政策势在必行
将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提高到与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相适应的标准,好处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可以增加建筑产业实力,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使建筑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企业产值利润率的提高,可以加快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地、数字建筑等的发展进程,有利于加快传统建筑业向国际化过渡。二是国家从建筑业征得的税收将有较大幅度增加。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为70904亿元,假设利润率达到10%,则可征收增值税6381.36亿元、附加税费765.76亿元、所得税6211.13亿元,比目前(3.37%产值利润率)多征缴4115.88亿元。三是可带动建筑业企业职工收入相应增长。四是可以有效拉动内需。据测算,如果较好地解决建筑业产值利润率过低问题,建筑业职工收入相应增加出来的部分必然会形成消费领域强大的购买力,对扩大内需能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可以稳定建筑业从业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若把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提高到合理水平,企业就有足够的经费培训自己的员工、提高职工素质,就有足够经费缴纳员工社会保障费用,做到“应保尽保”,这样才能留住人、才能推动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所以,用政策保障建筑业有合理的利润率,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更是对“营改增”政策的强力支持,对于将建筑业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