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让高龄省部级劳模安度晚年,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氛围,省总工会自2015年开始,每年为所有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80岁以上的省部级劳模发放高龄生活补贴,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发放标准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定80至89岁(193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每年补贴1200元/人;90岁以上(1927年1月1日前出生)每年补贴2400元/人。
公司工会在接到上级工会发放申请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摸底,通过多渠道与省级高龄劳模本人取得联系,准确填报劳模信息,坚决做到不虚报冒领、不遗漏少报,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精准送达。2017年,公司共有6位省级劳模符合发放条件,工会已于近日将省总工会发放的专项补助款按每人1200元的统一标准及时转入劳模个人帐户。